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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动态】交流拓思路 互鉴共提升——阜新中院赴莫索湾垦区法院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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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0 07:51:2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把最高人民法院和辽宁法院对新疆法院的关心帮助转化为强大动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8月7日,阜新中院考察组一行在莫索湾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飞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了莫索湾垦区法院的发展过程及成长经历,并就法院司法督察、财装管理、安全警卫和党建融合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座谈。


阜新中院考察团一行先后对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食堂、审判法庭、荣誉室、各庭室办公室等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讲解、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参观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整体建设情况后,两家法院就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感悟,充分认识到,只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严格对照、在政治上精准对标、在行动上坚决有力,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省高院的指示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工作上来,以勇毅前行的主动担当精神和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推动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开始后,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飞对莫索湾片区基本情况及法院发展历程、队伍建设、审执业务、援疆工作等综合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对口援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到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参观考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交流和学习机会,必将进一步加深情谊,密切友好关系。

司法行政装备科副科长曲飞就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预算基数,加强诉讼费、案款资金管理,提高财装保障水平,建设正规化、标准化保障体系等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并积极与莫索湾垦区法院财务工作人员就诉讼费收退、账务处理、支出审核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督察室副主任闫寒介绍了2024年上半年阜新中院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督察工作,从牢牢抓住“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大督察重点,持续树牢“严管就是厚爱、抓前端治未病、宁听怨声不听哭声、协同管理一体监督”四大督察理念,忠实履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个规定’、办理投诉举报、法官惩戒”六大督察职责等方面内容,做了经验交流。

法警支队一级警长、直属二大队大队长王欣结合学习收获和自身工作经验,分享了安全检查、庭审保障、应急处突等警务保障知识,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重点讲授了面对突发事件时注意事项和处置流程,提醒法警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司法警务工作的新要求。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吉相介绍了阜新中院抓机关党建的基本经验做法,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建要围绕办案来开展,办案要以党建为统领,要把党建工作结合司法审判工作谋划推进,让干警从党建中得到思想淬炼、工作锻炼,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从而自觉主动参加党建活动,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孙修田主任对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的热情表达了谢意,他表示,这次新疆之行收获颇丰,既是一次政治学习之行,也是一次业务交流之行,更是一次思想淬炼精神洗礼之行。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聚力“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障辖区职工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队伍建设、审执质效、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今后,阜新中院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与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在更多领域互促共建,推进融合发展,共同提高双方法院干警业务素质,增强业务技能,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共同为辖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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