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因忙碌而充实,青年人在忙碌中品味快乐。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这也是对他最准确的描述。平时生活中他有着斯斯文文、腼腆内敛的一面,但一旦工作起来就迅速转变为雷厉风行、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一面。每次大家经过他的办公室门前,总能看到他噼里啪啦打字、埋头整理卷宗、热心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忙碌的身影,他就是阜新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周立喜。
周立喜是2011年省委组织部优秀选调生,在彰武县工作期间,曾先后任彰武县法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冯家镇副镇长。自调入阜新中院以后,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为了阜新法院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的一面旗帜,以德配位也就水到渠成的成为了阜新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中,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新时代政法干警“五个过硬”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全国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辽宁两行清收等专项活动中,他通过强谋划、严管理、勤调度,注重创新机制方法,发扬5+2、白+黑精神,并得到了组织和同事的高度认可。
强化责任担当,以务实作风破解执行难题
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和保障工作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行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依托破解执行难联动机制,会同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执行拒执千万元案件。他承办的申请执行人沈某某借款给被执行人陈某某民间借贷执行案,三次不远千里赴上海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协调公安机关走访调查、蹲点守候15天,依法将陈某拘传至阜新,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移送拒执追究刑事责任。陈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给付了案件本息共计3200万元。该案的顺利执结得到了企业主沈某某的赞许,为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案件经验材料报省政法委相关部门。
二是依法拓宽强制措施渠道,限制被执行人办理护照,执结涉工程款案件1700余万元。他承办的沈阳某房屋开发公司拖欠沈阳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案,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经常出入高档酒店、乘坐飞机等。他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掌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持普通护照出行后,即刻到被执行人护照发证机关对护照进行作废并限制其再次办理新护照出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出行受限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700万元,并对剩余1000万元达成了分期给付协议。
三是勇于担当,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阜新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80%在基层,基层是执行攻坚主战场、主力军。他主动请缨带领党员干部突击队,与基层法院执行干警联合编组,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具体执行攻坚各类难题450余件次。同时复查迎评执行卷宗400余件,800余册。三年来,他承办各类执行案件340余件,执结340件,执结率100%。申请执行标的总额20亿余元,实际执行到位15.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9.5%,执行到位资金占全院执行到位资金的53%。赴外地七省27市执行百余次,行程10余万公里。共接待案件信访当事人120余件次,化解信访问题30余件。工作期间,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法官行为规范纪律制度,拒绝当事人直接或间接请客送礼20余次,拒绝礼金等达5000余元。
强化精准调度,以精细管理推动提质增效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中,按照最高法院统一管理指挥协调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带领指挥中心团队建立了局长月调度会、绩效考评通报、执行规范督导、信访投诉查处、案卷定期评查、岗位教育培训等六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范执行行为,加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年来,组织协调召开全地区局长调度会、两行清收联席会等74次。先后制定了《阜新中院关于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百日专项执行暨“春雷行动”》等文件、工作方案34份、10万余字。依托指挥平台和局长微信工作群下发督办指令等892次,督办整改临近风险节点1109个,分析研判全地区执行质效走势并制作统计表157次、质效通报36期,制发会议议程、工作报告、信息简报87篇12万余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中,为市中院四项核心指标在全省率先达标、执行质效综合考核排名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位做出了应有贡献。
“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周立喜用他在执行路上的默默坚守无声地阐释着奋斗的含义。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有着的是对执行工作的勤勤恳恳、对群众的无私奉献、对自己理想信念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