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于丽法官,相信无论是法院同事或者当事人,脑海中都会立刻浮现出她的飒爽英姿。她笔直的身躯、矫健的步伐、清脆嘹亮的声音让人眼前一亮,她待人和气的处事风格、干脆利落的工作方式、秉公执法的审判态度让人心生敬意。这位有着28年工作经历的女法官,是法院人的好同事,也是老百姓的知心人。
于丽毕业后分配到彰武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九三学社社员、政协彰武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阜新市第九届委员会宣传部委员。2020年6月她接受组织安排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她像一枚“螺丝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把对法院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作平凡岗位的忘我坚守,用一贯的朴实作风和严谨态度,夯实着不忘初心的职业轨迹。
心系审判抓管理。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管理全局,做好服务的工作任务。人手少,业务量大,哪一个环节做不好都会直接影响法院的整体工作。为做好审判管理的动态服务,她建立了“日通报、周小结、月汇报、季分析”的工作机制,定时发布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为了确保审判质效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经常加班加点对数据进行核算分析,与业务部门沟通探讨,总结审判管理流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在她的带领下,彰武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能力大大增强,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审判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粗犷到精细,各项指标均在本地区名列前茅。2011年至2018年,彰武法院连续8年位居全地区审判质效之首,她负责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她个人被市法院荣记三等功4次。
心平气和解矛盾。当今时代发展迅速,社会矛盾纠纷增多,当事人法制观念增强,执法办案需要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对法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丽在工作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耐心细致工作,对当事人晓之以理、以法,注重加强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在彰武法院工作期间,她曾承办过一个涉农民工侵权案件。开庭时,由于这位农民工当事人年岁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不甚了解,抑扬顿挫、慷慨陈词,却始终讲不到点子上,一个问题反复说了十几遍还生怕法官听不懂。旁听席有人打起了瞌睡,可她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老农民工身上,不时轻轻点头。从早上9点到下午1点,庭审整整持续了4个小时,陪审员几次想替她打断当事人,都被她用目光制止住了。最后经过她的耐心调解,被告一次性支付了原告全部劳动报酬。庭审结束后有的陪审员不解,问她为什么这么耐心,她笑着回答说“将心比心,如果这个当事人是我们的父母,我们也同样希望法官能好好听他们说说心里话,要是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打发了,老人家心里能踏实吗?法官是化解矛盾、解决矛盾的,没有资格发脾气。
公正执法赢民心。前不久,她审理的一个案件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侧翻,致其摔倒。被告及其同事发现后立即呼叫救护车把原告送到医院治疗。二审期间,原告提交了一份“目击证人补充材料”。于丽认为该证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出庭作证,其真实性无法确定,故对该份证据不予采信,原告没有向本院提交证据证实与被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事实存在,故其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庭审结束后,她对原告做释法答疑时含情脉脉地说“大哥,被告是你的救命恩人啊,如果你恩将仇报,别人不提,你的孩子会怎么看你,他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听我的,别再闹了,带上孩子去谢谢人家。”原告听后羞愧地低下了头,当即表示此事就此终止,不会再闹。市人大代表发现这个案件后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不扶”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道德命题,其背后的实质是我们相关法律配套措施的完善,助人为乐者得不到保护,就会导致更多的人看到别人摔倒后因害怕惹祸上身而不敢扶,这时就需要法律为这些好人好事保驾护航。于丽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做到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值得表扬。”她听到表扬后平静地说道“这没什么,我只是秉公办案而已。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这惟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使其受到不公正待遇,会给他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古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于丽用她的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庭审、每一份判决践行着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她用公正与善良、尊重与耐心,给每一位当事人送去绵绵温情。她坚信:让老百姓信服是最好的褒奖。她是老百姓信服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