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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人物|李淑杰:担当尽责显巾帼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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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6 14:20:19 打印 字号: | |

李淑杰,女,1963年6月出生,1983年9月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曾任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庭长。她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先后荣立三八红旗手、二次二等功、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带领的庭室也荣获了集体二等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单位等称号。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做为民商审判一庭庭长及党支部书记,就如何提高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担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其从自身做起进行检视剖析,从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司法为民、担当作为、作风形象、清正廉洁六个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检视自己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严要求,强纪律,重学习,讲实效。以提高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支部组织力为契机,把坚定理想信念和提高政治觉悟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前提,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力发挥民一庭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紧密地团结班子成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一庭的正确贯彻执行。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对全庭党员干部坚持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使全庭人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高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坚持把学习教育、检视整改贯彻始终,确保学习教育有收获,检视整改见成效,准确把握十九大丰富内涵,精神实质,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二、立足岗位做贡献,勇担当,善作为是她一贯的工作作风

李淑杰同志任庭长期间民商审判一庭负责我地区二审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一、二审案件,作为庭长承担的是更多的管理职能。自2016年司法改革她任民商第一合议庭审判长,角色由原来坐办公室看卷签发、管理、对下指导到具体担任审判长并审理案件,她能很快的适应角色的转换,坚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转变观念,不仅尽到了庭里繁琐事务的管理职责,还树立了勇担当、善作为的审判工作作风,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审结案件119件,结案率达100%,调解撤诉率达到31.9%,规定时间卷宗归档率100%,按要求符合条件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深入实地调查调解案件200余次,缩短审判周期,庭审直播130余次,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当事人收到判决后提出异议的,其耐心给予解释法律规定。有一次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的案件,当事人年龄已近86岁高龄,其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持判决书到法院找李淑杰庭长质询,李庭长耐心给予讲解法律规定,并告知老人救济途径,临走前发现老人住处距离法院较远,还为老人预订了网约车将其送到家中,缓解了老人抵触情绪,并表达了对李庭长的感谢之情。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其审结的案件申请再审率几乎为零。在审理案件中能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在处理案件中注意言行举止,注重庭审规范,将公平正义体现在细微处。

2020年6月10日,民一庭收到53件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本次系列案件关系到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的53名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和该公司是否能够存续,考虑到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又是市信访局协调的信访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她立即召集民一庭全体承办法官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部署。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庭审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李淑杰带领民一庭全体主审法官仅用一天时间完成了53个庭的开庭任务并且全部庭审直播。庭审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利弊。企业职工对工作多年的企业存在着深厚感情,企业经营也面临困境,考虑到企业职工属实存在违反劳动法律的情况,企业规章制度的发放及职代会召集程序也存在瑕疵,经过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她带领的民一庭法官仅用20天时间审结了53件系列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使我院双激励各项指标更上新台阶。民一庭也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运用司法手段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使当事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针对我地区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她经常深入到县区法院调研,还就我地区民事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出了调查报告。强化了对下指导工作,除通过个案指导、电话、面对面指导外还深入县区院进行调研,就民商审判实践中的有针对性、争议性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总结;对发改案件汇总并定期进行通报,并对民商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召集民商专委会60余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273件。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担任妇联执委以来注重家事案件的矛盾化解,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响应省千千结活动,与紫都台乡孩子结成对子。今年内还完成了省院民一庭要求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外婚姻案件情况、知假买假案件情况等篇调研材料及案例2万余字。多次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会议,提出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具体工作部署并做表态发言等。

三、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她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为达到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的,她多次到案件现场调查,只要有时间有精力,就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她的诚心,感受到有理可诉,消除了当事人对立抵触的情绪,稳妥处理了多起集团诉讼案件及可能上访案件,如海罗房地产执行异议之诉、海鑫国际物业群体案件等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注重未成年人权益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在审理保险和侵权案件时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借鉴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及专家学者现行侵权法解释适用理论和审判思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积极探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新思路,既充分保护患者权益,也为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发展和医疗水平提高提供司法保障。在审理土地承包及涉农案件时注重理解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政策,让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地,失地的农民要有生活保障。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关注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整,保护人民群众生存权,维护房地产市场诚信交易秩序。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她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辛苦而清贫的工作岗位上,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树立了一名女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在众多的成绩和荣誉面前,她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她心怀高远,锐意进取,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她会以实际行动为审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使司法公正的天平在人民心中永不倾斜,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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